为切实加强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河道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武进区水利局组织编制完成的《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于近日通过区政府批复,这标志着武进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批复要求区水利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据,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划定范围、目标任务、划界标准、实施步骤和验收程序等开展划定工作。
武进区水利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积极组织实施本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25条河道、2个湖泊、12座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准确划定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标志,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手续,建立信息共享系统,确保在2018年底完成上述工程管理范围的全部划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