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行政许可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为确实加强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日常管理及考核机制,武进区水利局从4月至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这次检查采取各镇、街道进行自查、区局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持证取水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对取水设备及计量设施进行现场核查。2016年度共检查了174家持证取水单位,完成了161家单位的取水监督检查(其中:地表水81家,地下水80家),注销了13家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
从今年的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各取水单位基本能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表,没有发现隐瞒和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绝大部分单位能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提供的资料与事实相符,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取水单位填写资料不全、取水设备安装不规范、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等行为。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取水单位限期自行整改,当地水利站负责督查,如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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