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摸底,编制方案。编制《金坛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划界确权目标任务、依据标准、保障措施、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确定8条河道、2个湖泊、25座水库为划界确权对象。该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水利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组织的符合性审查和区政府批复。
(二)成立小组,落实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水利、国土、财政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分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全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划定工作的具体实施、土地流转及划定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划定工作资金筹措和监督使用;水利局负责划定工作的技术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局负责确权登记和地理信息化;住建局负责钱资荡划定与保护工作。
(三)创新举措,推进工作。针对确权征地难度大的问题,采取对骨干河道10米护堤地实施土地流转后栽种林木。根据省厅下发的技术规定,结合以往界桩制作及安装效果,对界桩进行优化设计,对堤脚线外10米内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划定管理范围,对10米管理范围线上以U型渠道的方式开挖排水沟,同时在排水沟边沿树立界桩,将管理范围表现清晰。
(四)落实经费,提供保障。对纳入试点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予以一定奖补,其中,省、市级补助26万元,本级财政安排500万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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