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3月31日,武进区水利局建立了重大行政权力事项会审制度,成立以刘建荣局长为组长的会审领导小组。
会审的内容主要包含七个方面:一是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罚款(含排水);二是吊销取水、排水许可证;三是重大的水行政许可;四是涉及多科室业务的行政许可;五是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六是行政强制执行;七是需提交会审的其它行政权力事项。
会审工作将由武进区水利局法制科牵头,分管领导主持,通过业务科室申请、会审事项介绍、集体讨论等程序,由法制科形成会审纪要或集体讨论记录,并最终由业务科室按照纪要精神组织落实。集体会审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武进水利局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规范权力运行,确保重大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