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评审稿)》通过市水利局组织的符合性审查。市农工办、财政局、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武进区水利、国土、财政部门等部门、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成立了实施方案审查专家组。专家组听取了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汇报,对实施方案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实施方案》中划界确权的河道及水利工程范围、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阶段任务、划界标准、组织实施及验收程序、经费测算、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和预期成果内容全面,技术路线正确,工作任务明确,满足《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以及《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同意实施方案通过符合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