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丹金溧漕河金坛段沿线乱搭乱建、乱垦乱种、倾倒垃圾等乱象,金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区航道管理处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丹金溧漕河综合整治的通告》,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当事人七日内自行清除违法设施,恢复河道堤防原状。对逾期不按要求清除违法设施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行政强行清除违法设施,以保障丹金溧漕河生态环境卫生、防洪安全和航道整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