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初稿)》初步审查会,市水利局、水文局、相关县(区)水务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武进区水利局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文件精神,通过开展详细的现场调研,委托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常州分局完成了《常州市武进区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湖泊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初稿)》的编制。武进区本次划界确权对象包括列入省骨干河道名录的24条河道、1条水域面积在50km2以上的河道、2个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和12个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遵循依法依规、先易后难、分批推进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分步实施,计划于2016年底前完成17条骨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及2个湖泊界桩加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12个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18年底全面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同意《方案》通过初步审查,同时,针对方案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编制单位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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