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文件精神,我市正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目前,我市已成立常州市水利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水利局局长周良法任组长,市水利局副局长丁光浩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一市三区也明确了改革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正在根据省厅要求,按照改革时间表和年度实施计划,认真组织编制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并报当地政府批复实施。
在持续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的同时,我市坚持典型示范带动,一市三区各选择一个乡镇或灌区开展改革试点工作,计划先一步完成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我市将在改革试点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完善改革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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