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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视察常州市《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16-08-29   来源:节水办、水政处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25日-26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到常州视察《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组在认真听取我市用水总量、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与收费、水源地保护与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等情况汇报后,还实地察看了常州旭荣针织印染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该企业中水回用工程的污水回用处理工艺以及冷转移印花设备、节水型洁具、定型机前安装缩炼机等目前投入的工业节水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执法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3年《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把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条例》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全心做好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全力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2015年,我市顺利获评国家节水型城市,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创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十二五”期间,我市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灌区110余家。全市用水总量由2011年的22.7亿立方米增加到2015年的23.17亿立方米,仅增长2%。其中,工业用水量持续下降,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31%的情况下,由2011年的9.6亿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9.1亿立方米;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75立方米,较2011年下降14.17%。今年修编并发布实施《常州市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6年版)》,全市地表水、地下水实行计划用水,计划用水率达到96%,用水总量进一步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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