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10月,我市正式启动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经过政府采购,确定江苏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为规划编制单位,并于2015年初开展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经过市相关部门及各辖市、区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2015年10月,编制单位完成了《常州市水土保持规划(初稿)》,10月底,编制单位召开内部咨询会,聘请有关专家和省水利厅有关人员进行内部讨论,经修改后,形成《常州市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12月,常州市水利局以函的形式征求了市发改、财政、国土、环保、农委、规划等部门及辖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在常州水利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常州市水土保持规划(送审稿)》。2016年3月初,张耀钢副市长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常州市水土保持规划(送审稿)》,并作出有关要求。会后,水利局再一次以函的形式征求相关部门及辖市、区意见。目前,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征求的意见对规划再一次进行了修改完善。至此,我市的《常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规划接近尾声。市水利局近期将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开展规划审查,并报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该规划将指导今后全市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促进全市水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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