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旱工作,强化以防汛清障为重点的汛期水行政执法工作,2016年5月10日至6月9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汛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针对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局机关及主要领导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必须高度重视,将汛期水行政执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水法律法规意识。二是落实制度,强化巡查。要按照执法巡查制度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湖组织防汛清障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危及防洪安全的违章占用、违章设障等严重阻水的行洪障碍物,确保安全度汛。三是认真登记,及时上报。要按照巡查方案的要求,对巡查的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建立完整规范的执法巡查台账,并及时把执法巡查情况向上级进行报告。四是突出重点,专项执法。要按照执法巡查情况,结合汛期水事违法案件发生特点,着力查处一批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水事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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