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水利局以常水资[2016]14号文下达了《常州市2016年用水计划及考核办法》,对我市自来水、地表水、地下水、工业自来水任意一种水源年用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1876家下达了用水计划。
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的实施,我市在计划用水管理方面日益规范,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计划预申请、年度计划下达、按季度分配、调整、考核、超计划累进加价等流程。通过用水计划规范管理、培训以及价格杠杆作用,许多计划用水单位意识到了水资源的紧缺现状,并在节水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等方面都有了提高和改进,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
在计划管理工作中,我市已初步形成了市、区、街道、计划用水户齐抓共管节水工作的局面,为我市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