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4日,常州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性审查会,3个局属管理单位和武进、新北、天宁、钟楼4个区的7个实施方案通过符合性审查。至此,常州全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
根据水利部、省政府通知精神,常州市以常政办发〔2015〕122号文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划定工作实行地方政府分级负责制,以县(区)为单位编制本地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水利局审核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我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分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河湖处、城防处、长江处)7个单元开展。2月2日,溧阳市第一个通过市级符合性审查,目前正在抓紧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工作。金坛区作为省级试点,骨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正在全面推开,已完成简渎河、通济河2条试点河道土地流转,正在组织开展定点立桩,通济河已经埋设界桩100根,长度20公里。
会上同时部署了下阶段工作,一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本级政府的牵头组织和部署要求下,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二要准确界定划定对象,各地、各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梳理划定工作重点,确定划界和确权的河湖工程;三要落实划定工作经费,水利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安排划定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四要稳步有序推进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尽快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开展工作,做好范围测绘、划界、定桩、设标、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备案登记、抽检、验收等全过程的技术指导。
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各区政府办、财政局、国土分局、水利局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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