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水资源保护机制不断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从制度上强化水资源保护;市政府出台《常州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环境准入门槛,对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减二增一”,杜绝工业项目新增污水排放;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等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责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对破坏或影响水生态水资源环境的责任单位予以纪律追究;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联席会议印发了《常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考核部门职责》,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形成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合力。
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突破。常州市、金坛区同时成功创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溧阳市提前一年完成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任务,已具备验收条件。全市完成16家省节水型载体、34家市级节水型学校创建。主城区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通过验收,市财政投入510万元,更换龙头5.7万个、改造坐便器1.7万个。下达2015年度市级节水补助32项,总投资5343万元。完成“节水三同时”项目申报12家,对全市取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大户下达用水计划,运用节水管理信息系统对超计划企业进行加价结算。
三是取水征管模式积极创新。15年起市局对城区用水户实行直接管理,按照取水管理“四个一”要求严格执行到位,用水服务贴近一线。从体制和程序上优化了水资源管理工作流程,实施取水验收与管理、许可证日常管理与续展、计量维护与抄表、水资源费征收、违法取水案件移交的全流程管理的精细化。收费全部进入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作,接受市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监督。争取主动贯彻落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预先把省文件、补征上年度的补征水资源费通知单和测算表转发到企业,做好取水户上门宣传解释工作,得到了企业的理解。
四是地下水保护工作持续深化。组织开展第五次地下水专项治理行动,印发了《常州市水利局重大水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办法》(常水资〔2015〕14号)和《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市区浅层地下水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水资〔2015〕35号),从5月至11月开展了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认真落实方案,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多人次、通过拉网式巡查,排查用水企业900余家,查处了一批水资源案件。全市超采区漏斗面积逐年减小,漏斗面积比5年前减少259平方公里,地下水位逐年上升,Ⅱ承压平均水位比2000年回升32.37米,地面沉降由年最大沉降120多毫米减至接近0毫米。
五是水功能区管理继续加强。市委市政府印发《2015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常发〔2015〕9号)把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市政府和各辖市区签订责任制并按季度考核通报。金坛区完成《金坛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年度任务,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完成投资7.45亿,全面启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管理”五大体系水生态文明项目工程,水生态环境改善成效明显,全年水功能区达标率超过90%。溧阳市成立常州市首家水源地保护办公室,加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内水资源保护,在市水质抽检中部分水域水质达到Ⅱ类水,树立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
2015年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竺山湖水质进一步好转,未出现蓝藻大规模聚集现象。面源污染防治成效明显。继续推行种植业清洁生产,推广商品有机肥1.13万吨,种植绿肥1.25万亩。小流域整治有序开展,全面组织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通过“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了河道水质,美化了河道景观。通过长江引水、市区换水等方式全年引水约13亿立方米,有效增加了市区水环境容量,改善了市区河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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