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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07-07   来源: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八项规定,严肃惩治腐败,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常州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准确领会深刻内涵,积极探索水利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学促行、指导推动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2.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握“两个没有变”科学判断,坚定四个“足够自信”,认真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与水利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部门推进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

4.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主体责任逐项细化、实化,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认真贯彻《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承诺、报告、约谈、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年终述廉等一系列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促检查和年终考核。指导督促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逐级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打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

三、切实抓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宣传教育

5.抓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以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学习,牢记廉洁自律要求,熟悉纪律处分规定,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6.抓好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督执纪,坚定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适时开展对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抽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和工作约谈等方式,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四、积极加强党内监督各项措施

7.加强明察暗访。结合局系统实际,认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今年局成立明察暗访工作小组,对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健全明察暗访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报告反馈、整改落实、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明察暗访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明察暗访成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舍、扭住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

8.加强民主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坚持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政治生活的督促指导,采取领导点评、派员列席、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指导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年终考核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

9.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个坚持”的选人用人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和日常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诫勉谈话、一报告两评议、离任审计等日常管理制度。拓宽日常监督渠道,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引导党员干部从严要求自己。

五、继续深化水利系统作风建设

1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和局党组实施意见,盯住党员领导干部,抓住年节假期,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违规公款吃喝转到内部食堂、吃喝费用转嫁到隶属单位和公车改革后可能出现的违规用车等“四风”新问题,加强重点督查,管住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交友的细节,防止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举报核查、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广大党员干部定期预警,及时提醒,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监督执纪,用铁的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纠“为官不为”问题,坚决纠正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

11.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关于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等制度规定,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评比表彰活动,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控制会议数量、经费和规模。巩固深化“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改革、办公用房清理等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追究。按照外事规章制度,加大因公出国(境)管理力度。巩固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建立办公用房使用长效管理机制。

12.狠抓作风建设常态化。重点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明廉政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建制度立规矩,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带头树立和培育良好家风,在管好自己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三严三实”要求持续深入落到实处。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动态分析,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定,明确政策界限,扎紧制度笼子,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的有效机制。扎实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深入基层、驻点调研、服务群众,解决基层群众和干部职工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和农村水利建设,开展服务“双百工程”行动,驻点调研和精准服务,真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项目实施。

六、深入推进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3.加强水利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督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执行和运用,加快构建覆盖所有水利业务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安排、投资计划、基建程序、资金监管、质量监控、安全生产、水政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用制度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

14.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水利部门职能转变,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流程,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督。加强行政审批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服务承诺、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中心规范运行。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业单位事务公开,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廉洁、高效运行。

15.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四个安全”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标准化建设,举办水利廉政讲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带头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气。

七、扎实做好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16.切实加强水利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落实好承诺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述职述廉等工作措施,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个基层水利单位、每一个工作岗位。加强对基层水利单位领导决策、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许可办证、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基层水利反腐倡廉的成效。

八、不断强化水利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

17.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协作和问题线索管理机制,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转变纪律审查方式,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8.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插手水利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实现以查促防、以案促建。畅通和拓宽案源渠道,注意从审计、稽查、专项检查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发现和查找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稽察、财务等专业部门的监督作用,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审计、稽察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不断提高监督的威慑力和实效性。推进“一案双查”,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案件管理分析,做好申诉复查工作。

19.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突出责任追究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和明察暗访整改不落实的,持续加大问责力度,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0.加强水利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进一步健全全市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构。积极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定期举办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尊崇党章、带头严守党规、带头廉洁自律,防止“灯下黑”,自觉担当起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用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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