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水利局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确保了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评办法》(常政规[2014]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安[2014]18)规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地区(部门)、长效管理先进单位(个人)和先进班级的决定》(常安[2016]22号),对2015年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地区和部门、长效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班级进行通报表彰。市水利局荣获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