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水利局内设机构的批复》(常编办[2016]91号),我局在基本建设处增挂安全监督机牌子。具体职责为: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安全管理规范规程;组织、指导对市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监管;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夯实水利安全基础,努力提高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