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由常州市水利质监站,金坛区发改、财政、审计、国土、水利局及受益群众代表组成验收组,对金坛区2012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进行验收。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验收组认为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工程初期运行正常,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该工程总投资4407万元,于2013年1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完工。主要在开发区、薛埠镇、朱林镇开展实施,配套改造渠道51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1200座,改造塘坝7座,新建改造灌溉站56座、排涝站17座、排水涵闸19座,整治排水沟道31公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金坛区水利局严格按项目法人制、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组织实施,同时引进第三方质量检测和跟踪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到人员到位、检测到位、监督管理到位;从严执行上级资金计划、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
验收组建议,项目法人要组织参建单位对所有工程进行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要加强工程观测,及时分析观测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要进一步完善工程有关资料;要加强工程长效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