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水政执法工作机制。围绕湖区、圩区、山区,整合局、站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巡查,建立执法巡查考核制度、案件处理协商机制。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提高水政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水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扎实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工程综合执法等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多层次联动执法等形式,加大违法水事案件查处力度。
三是依法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基本程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主体责任履行,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
四是加大依法治水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水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曝光涉水违章违法案件,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