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省水利厅与常州市水利局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对武进区滆湖保护范围内非法填湖造地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自2013年3月起,武进区湟里、嘉泽镇及经济开发区西湖街道分别在滆湖保护范围非法填湖造地共3处约600亩,该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保护条例的规定,对此,2014年8月,省水利厅发出《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滆湖常州市武进区境内非法填湖造地行为的督办通知》,要求相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整改,恢复湖泊滩地原貌和水域滩地土地性质。武进区水利局对此高度重视,水政监察大队、工管科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查处工作,共督查整改现场52次,出动人员260人次;同时充分发挥基层水利站力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专人现场实时跟踪,并及时向省厅和区政府汇报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截至1月26日,3处非法填湖区域均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实施了整改。
联合验收工作组冒着雨雪检查了3处整改现场,分别听取了湟里、嘉泽镇及西湖街道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检测单位整改现场检测报告,以及武进区水利局的整改督查工作汇报。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经过会议讨论,联合验收组认为3处非法填湖造地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方案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下一阶段,武进区水利局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滆湖湖泊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通告》的要求,将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同时进一步完善滆湖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加强与沿湖各镇的沟通联系,做到动态信息了解到位,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避免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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