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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局良好
发布日期:2015-12-11   来源:工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之后,在市政府领导下,我市积极贯彻会议精神,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创新作为,取得了良好的开局。

    一是出台了规范文件。按照市政府部署,水利部门联合农工办、发改、财政、国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委、规划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经多方征求意见,该文件已于11月中旬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常政办发〔2015〕122号),为做好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健全了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农办、发改、财政、国土、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委、规划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为了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市水利局也成立了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和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并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

    三是开展了前期调研。今年上半年,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开展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状调查,对全市50条(段)骨干河道,3个省管湖泊(太湖、滆湖、长荡湖)以及钱资荡,2座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2座国管小型水库,5座中型涵闸,15座中型水利枢纽(闸站结合)的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

    四是进行了沟通协调。与农工办、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委、规划等部门多次对接,就土地权属、勘测定界、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商讨,并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与市水文局就实施方案编制等技术性问题也进行了有效沟通。

    五是组织了业务培训。今年8月份,水利部门专门召开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对划定工作的思想认识;11月上旬,市水利局在市委党校举办业务培训,邀请省内专家详细解读了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背景、要求、流程和技术标准,6个辖市、区和3个直属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市水文局的6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另外,作为全省13个试点单位,《金坛区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符合性审查,并于今年10月底通过金坛区政府批复,简渎河、通济河等2条试点河道已完成土地流转,正在组织开展定点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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