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两法衔接”工件的指示精神,10月16日下午常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召开了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讨论会,市人大、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等职能机关和部门参加,就做好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会商。
会议主要讨论了水行政执法中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落实水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针对盗用地下水水资源、盗采长江砂石资源、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水行政违法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问题,并听取了司法机关对《刑法》有关规定的解释。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卢保家,水政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各辖市(区)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参加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