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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水利局组织学习《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
发布日期:2015-09-30   来源:水政处   浏览次数:   字号:〖
    9月30日下午,常州市水利局在市行政中心会议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全市第五个“学习日”活动,邀请省法制办行政法规处顾爱平处长作《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解读讲座

    在两个多小时的授课中,顾爱平处长结合大量真实案例,通过形象恰当的比喻,缀以发人深省的名言警句,既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讲述了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通过学习,全体与会人员对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对在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行政行为过程中的“程序”更加重视,将会更加规范今后的行政行为。

    《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于2015年1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发布,共分10章106条,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一部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的政府规章,对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水利局机关、金谷大厦内事业单位、城建处、质监站全体,河湖处、城防处、长江处班子成员,各辖市、区水利局政策法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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