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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召开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5-08-21   来源:工管处   浏览次数:   字号:〖

    为积极推进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8月20日,我市在市河道湖泊管理处召开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座谈会。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局直属工程管理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总结交流了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省厅工管处郭宁副处长、市水利局秦文秋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宁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成效,解读了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把握工作实质和依据,认真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好成果运用,对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环节作了提醒,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思路和建议。

    秦文秋指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市领导批示,要认真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出台工作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要加强学习,吃透相关政策精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要求,加强政策研究,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依法依规开展划定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二是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划定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涉及水利、财政、规划、国土、交通等诸多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各地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强部门联动,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要建立政府负责,水利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三是加强调研,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各地应根据实际,提前开展现状调查、勘测等前期工作,为后期编制实施方案打好基础。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划定管理范围,后确定土地权属,具备条件的要同步完成划界、确权。要抓紧以县为单位编制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划定标准、实施时间、责任分工,落实工作经费。方案报市局审核后,由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四是总结经验,加快试点工作。金坛区要按照试点工作要求,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同时,注意分析试点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总结试点经验。各地要按照确定的时间表,紧扣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根据通知要求,我市50条(段)省骨干河道、3个省管湖泊、以及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闸站及4个大中型水库及2座国管小水库是划定工作重点范围,各辖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此次机会,增列其余在册小型水库和重要河湖工程。同时,要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系规划、骨干河道管理等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强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紧扣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河湖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河湖工程管理,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河湖功能和水利工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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