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8时,根据《常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发布通知,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由Ⅰ级变更为Ⅱ级,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预案和Ⅱ级应急响应要求,继续做好抗洪抢险、灾害救助、涝水抢排等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