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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依法行政,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发布日期:2014-12-19   来源:溧阳市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今年以来,溧阳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切实采取多步行动,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

    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巡查力度。由于水域、河道等面广,且部分违法水事活动的地点处于较偏远的地段,很多违法行为总是在既成事实后才得以处理,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对此,不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建立了溧阳市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加强了涉水违法案件的提前介入,并与电视台合作对部分水事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曝光。全年发现各类水事违法违章案件26件,立案7起,作出行政处罚6起,罚款标的1万元,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6处,其余案件按照市行政办公室《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加强行政指导,加强监管,及时制止违规行为,补办了相关手续。目前没有一起案件被行政复议或上诉。

    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加强和公安、检察院、法院、法制办等相关单位执法联动。4月份,联合溧阳市渔政执法大队在社渚镇开展严厉打击水上非法捕捞活动,清除河道行洪障碍,保障防洪安全工作;针对溧阳市社渚镇中港河、黄家港、孔村河等内河多处设置的捕鱼网段造成行洪障碍问趣,联合溧阳市渔政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社诸镇河道内设置的捕捞渔具进行检查,对设置捕捞渔具的村民进行政策宣传,使其充分认识非法设置捕鱼设施的危害性,并限期要求其自行撤除,共清除网筋7个、地笼20只,确保了行洪畅通和渔业生态安全;6月25日,在社渚镇周城河强制拆除违章建筑行动中,联合公安、城管、社渚镇政府、司法局公证处、医院、电视台,统一行动一举拆除沿河违章建筑物5处,有效保证了主汛期周城河河道行洪安全;11月份,会同南渡镇政府、市司法局公证处、南渡城管中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对南渡镇朱淤河西侧新星村段,原东张桥南约330米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设项目进行了强制拆除;充分运用水资源巡回保护法庭这个平台,定期和市法院召开会议联席就水事案件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商讨,以便作出合理、公正、公平的行政处罚;在案件立案之前主动和市法制办取得联系,对案件执法内容、程序进行咨询保证执法的合法性。

    强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能力。全年参加省市级培训10次以上,20人次参加培训。11月中旬组织全市水政监察队员、业务骨干在市党校进行集中培训,针对《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水文条例》等新内容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外派人员参加省水利厅组织关于全省水利系统法律法规培训班,认真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陈迎审判长《行政强制法》适用课程,使水政监察队伍对执法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提高了办案水平。

    软硬兼施,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常州市被确立为全市全国水利综合执法试点市,按照要求积极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从管理设置、队伍建设、人才保障、装备保障、中队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水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了水利综合执法。通过努力,今年新增工作人员2名,2014年6个中队进行标准化建设活动,10个中队每个单位配备执法电动车2辆,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入手,规范各项制度,标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中队执法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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