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促进小型水利工程健康运行,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四位一体”全覆盖,金坛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制订出台《金坛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试行)》。
整个《办法》涵盖了三大内容。一是有一套量化的管护标准。对列入管护名目的境内圩堤、河道、泵站、田间工程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制定了“十个一”的长效管护标准,即有一套班子、一家公司、一支队伍、一张网络图、一张布置图、一套管理资料、一套管护标准、一套标志桩牌、一套装备、一套考核制度,形成市、镇、水利站、管护公司四级管护网络;二是有一套三级考核体系。对河道、村庄河塘、圩堤、排涝站、灌溉站、田间沟渠、水库等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分别制定不同的管护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市考核小组每季对各镇区管护工作进行考核。镇区对管护公司、管护公司对承包单位(人)每月一次考核;三是有一套资金补助政策。市考核小组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情况下拨管护补助经费。市以上安排财政资金720余万元,镇区配套300余万元,全年管护资金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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