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对前黄润阳经营部未经水行政部门审批,擅自在锡溧漕河与十字横河交界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码头和轧石场,损毁部分驳岸及200米左右达标圩堤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依法作出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构筑物,恢复圩堤原貌的处理决定。
立案以后,区水政监察大队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工作,对违法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取证期间,多次与前黄水利站、杨桥村委进行沟通。市水政监察支队领导十分重视该案的办理,多次派员现场指导工作。办案过程中,大队执法人员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的宣传工作,告知当事人法律法规、违法性质、违法行为产生的后果,但当事人仍无动于衷,继续强行野蛮施工,生产设备、机械均已安装到位。
5月15日,由武进区水利局组织,纪委书记王忠逸主持,在杨桥村委召开了现场会,前黄镇政府分管领导、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警支队、前黄水利站、杨桥村委派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要求当事人履行恢复圩堤原状,拆除违法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义务。
日前,当事人已经对损毁圩堤进行修复并拆除了河道管理范围内构筑物及生产设备。此案件的及时查处,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涉河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河道管理秩序,确保了区域的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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