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进度,用好用足后期扶持资金,使项目早日建成、移民群众早日受益。日前,溧阳市水利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及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苏水规〔2013〕4号)及《江苏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苏水移民〔2013〕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计划变更等。《通知》明确,市水利局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等内容的检查监督工作。《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后期扶持资金及结余资金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编报工作要求、实施主体和设立项目标志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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