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2日,武进区水政监察大队接到群众反映,青洋路高架西侧有单位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大队迅速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
经调查,常州市某工程公司在该地块建设桥梁和临时便道,将采菱港支浜黄土浜进行断坝施工,虽然已设置导流渠,但该建设行为已经给防汛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目前,大队已通知当事人到武进区水利局接受调查处理,并对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下一步,大队将联系湖塘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做好防汛预案,落实防汛责任人,保证该区域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