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市区浅层地下水管理,根据继续深化全市水资源管理集中专项整治的要求,9月12日,市水利局印发通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浅层地下水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市区(武进区除外)范围内非法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两个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为调查登记阶段,以区为单位,对本区范围内应当办理取水许可证而没有办理的在用取水井统一进行调查登记;10月1日—12月31日为组织查处阶段,根据前一阶段调查登记的材料,对无证取水的浅层取水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四种不同的情况,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处理。
此次浅层地下水专项治理行动,对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单位取水许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对装表计量、抄表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