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新闻中心 水利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 专题专栏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智慧党建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内容
我省公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发布日期:2014-11-14   来源:江苏省水利厅网站   浏览次数:   字号:〖

    日前,省水利厅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根据公告,全省以镇级行政区域为划分基本单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636个乡镇,行政区域面积54249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3853平方公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109个乡镇,行政区域面积11567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2802平方公里。

    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要求。我省于2011年7月启动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分工作。通过资料收集、专题研究、报告编制、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之后,征求了省级相关部门和各市县人民政府意见,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形成了《江苏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常州市水利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号楼B座503室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18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5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