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武进区水利局接群众举报,有单位在人民路以南长沟河东侧向河道倾倒淤泥,致河道行水不畅。
武进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经现场调查了解,常发置业(江苏)有限公司在实施御龙山项目时,将开挖的泥土随意倾倒在长沟河东侧,致使长沟河淤积严重,违反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规定。
常发置业(江苏)有限公司御龙山项目河道岸线占用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但在项目临河施工过程中,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施工方案,特别是在汛期施工阶段,未制定安全度汛方案报武进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备案,严重影响了现场安全和河道行洪. 武进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已责令该公司在三日内将倾倒淤泥清除,并上报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