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省水利厅、财政厅相关处室会同省太湖处、常州市水利局对溧阳市省骨干河道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考核。
考核组一行通过看现场(溧戴河、沙河水库溢洪河)、听汇报、查台账资料,对该市省骨干河道管理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主要体现在一是领导重视,思路清晰;二是组织网络体系健全;三是地方财政与水利协调配合默契;三是措施多重并举。
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三点想法:一要提高省骨干河道河长中行政首长的比重;二要在空间、资源上要加大管理规划的力度;三要以点带面,树立样板河道。
考核组希望通过此次考核,进一步推动省骨干河道管理工作,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促进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河道健康生命,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