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确保防洪安全,依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武进区水利局从4月10日开始对武进区河道堤防工程占用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的主要项目为吊机码头、堆场。活动时间:4月10日至5月10日调查摸底;5月11日至6月30日自查自纠;7月开始集中整治,对占用单位和个人不主动到河道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拒不办理有关手续的,将依照《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22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