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日前下发的《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3〕228号)文件精神,我市溧阳市、新北区各获得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60万元,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