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水利局文件《关于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常水资[2013]17号)精神,市城防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水法》、《防洪法》、《江苏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有关水行政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监管,优化服务,规范执法,大力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活动已圆满完成。
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活动,市城防处专门成立了由管理处糜国才主任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要求。采取了以水法宣传为先导,全面巡查,严格执法,重点突出的形式开展专项活动,几个月来,共出动巡查124人次、52车次,出动执法艇17次,行程789公里,发现违法行为9起,有效处理或制止违法行为9起。
专项执法活动的开展,确保了防洪工程安全,维护了防洪大包围成果,监察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得到了锻炼与提高,增强了法律观念与服务意识,培养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使城防处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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