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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水利局正式下达各地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红线”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区域用水效率,江苏省提出到2015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3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的总体目标。5月24日,常州市水利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市发展和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的通知》(常水资〔2013〕22号),选取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等三项指标,为市区及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划定了2015年的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这是常州为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而划定的第二条控制性红线。其中“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已于年初划定并下达各地。下一步,常州还将积极推进“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第三条红线的建立并落实工作,力争早日形成常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市节水型社会建设。
        本次下达的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主要目标为:到2015年,市区及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0年降低30%以上,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以上,常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武进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
        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应根据市下达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采取切实措施,确保2015年前所在区域用水效率达标;要把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作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促进用水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进一步完善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引导水资源利用向高效率、高效益和低排放、低污染方向发展;要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管制度,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开展用水审计和水平衡测试等多种措施,促进重点用水单位2015年用水水平达到取水限额要求;要将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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