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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通过市政府颁布施行
发布日期:2013-01-09 来源:水政处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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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4日
,《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批准,正式颁布施行,并决定自
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
共分七章四十一条
。
主要规定了节水管理体制、计划用水制度、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制度、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农业节水、非传统水源利用七个方面的内容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办法》的出台,为我市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
我市水
生态环境,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实行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提供了具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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