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溧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同意市河道建设管理处更名的批复》(溧编办[2012]4号),溧阳市河道建设管理处正式更名为溧阳市河道湖泊管理处,新增湖泊管理与保护的工作职责,变更后仍为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核定编制5人。 此次调整,理顺了体制,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机构性质和职责、人员数量和管理经费渠道,建立起完善的湖泊管理组织体系,从而更好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协调各部门和地区之间矛盾,对研究重大的湖泊管理和保护措施,组织协调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实现对湖泊进行有效管理和保护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