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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专题研究一系列“水”问题
发布日期:2012-12-1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12月17日,市长姚晓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有关水利现代化建设、节约用水的规划及政策,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水利的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水景观开发和服务民生的能力,努力实现“水润龙城、泽惠民生”的目标。
      当天的会议集中审议通过了《常州市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常州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浅层地下水管理办法》等4个与“水”有关的文件。  根据相关规划,我市将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更加注重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文化统筹。到2015年,常州将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防洪减灾应急能力;显著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改善人居水环境;持续提高农村生产、生活的水利条件,彰显龙城绿色水文化;提高水利社会服务能力。到2020年,充分实现水利的综合功能,进一步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支撑和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其中,在水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上,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降到60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5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到2020年,将全面建成与常州市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形成“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用水高效、节水自律、持续发展”的节水型社会。
     《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提出,对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将实行淘汰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与民用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农业上应当推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等先进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等。另外,集中办公的机关、学校、住宅小区、宾馆饭店等,应逐步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鼓励有条件单位建设雨水收集处理系统,拦蓄雨水等作为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用水。 相关政策同时明确,浅层地下水实行计划开采,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地区,禁止开采浅层地下水用于水温空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13年重点工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意见和工作方案、《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常州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免除办法》等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和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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