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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突出五项措施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
发布日期:2012-11-07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要求,今年年初,国务院制定出台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省政府也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国家、省的总体部署,在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方面,一是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建设。起草《常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常州市浅层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报法制办审查,出台《常州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实施细则》,与市发改委、建设局联合印发,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奖惩办法、定额管理制度、调整取水计划流程、超计划加价收费流程等规章制度,在有效填补了使用城市自来水企业或单位节约用水管理空白的同时,也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提供了基础支撑。

    二是进一步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按照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下达的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编制我市2015年用水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分解方案,在征求辖市、区政府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将下达各地执行,初步建立市、县两级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同时扎实推进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成果资料。

    三是进一步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人居环境奖的统一部署,坚持节水型城市创建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同步部署,共同推进。组织起草《市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将任务逐项分解至五区、相关部门,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切实加强载体建设。在扎实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全面启动节水型学校创建,确保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根据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加班加点做好申报材料的汇编,突击完成市区15家应创未创的用水大户企业的水平衡测试和载体创建材料收集,并顺利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和专家调研,为年底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验收起到较好支撑作用。加强与发改委、财政、教育等部门和单位协作,确保了700家非居民用水单位用水报表汇总,节水数据征集,节水型器具普及情况入户摸底调查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全部完成,为下阶段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打好基础。

    四是不断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专题开展常州市长江水域黄沙非法过驳专项整治行动,对魏村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非法黄沙过驳作业区进行整治,取缔西石桥水厂保护区鱼塘,魏村水厂保护区企业排污口。强化水功能区的管理。严格限制入河入湖排污口的审批,加强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的监测,及时编制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通报,全年水功能区全覆盖监测6次,重点水功能区监测12次,按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通报地表水资源质量状况。按照省厅要求,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为今后全市范围内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五是切实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编制江苏首个市级地下水监测专项规划《常州市区地下水监测专项规划》并通过专家审查,启动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应用系统已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深化以打击非法取水、无计量取水、拖欠水资源费、非法设置排污口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两费”征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截至9月底,累计完成征收水资源费2532.24万元,征收基金1569.65万元,分别占年度计划的108%和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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