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使违法取水和拖欠水资源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得到了水利部及省水利厅肯定。修订发布全市工业和城市用水定额,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扎实推进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10月10日-12日,省住建厅专家组对常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检查。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实施水源地达标建设。二是强化水工程管理,推行“河长制”管理,《常州市河道蓝线管理办法》、《常州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已经完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即将报法制办审查。加强工程规范化管理,推进小型泵站长效管护试点,完善省管湖泊属地管理机制,创建省级以上达标水管单位。三是强化建设管理,推行水利工程规划许可、竞争立项、绩效评价制度和勘测设计招标,着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集中建设管理,强化审批项目监管。严格执法管理,进一步整合各类管理资源,探索建立快捷高效的基层执法巡查队伍,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