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溧阳市水利局在实施沙河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管理扎实,措施到位,各项工作均紧张有序向前推进:
1、积极配合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开展沙河、大溪两大水库氮、磷污染控制课题的研究,编制了《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评审稿。2、加强流域环境巡查,明确职责,采取分片定人的巡查办法,同时增加巡查次数,在巡查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报处理,已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平桥村长园基在退渔还湖的鱼塘内养鱼、梅岭村安堂岕临湖规模化养鸡、观山村东后组临湖塘内养殖河蟹进行取缔,解决平桥村路西退耕还林区淹水的问题。3、监督企业污水排放,经常性对沿湖宾馆、饭店、农家乐等旅游、餐饮企业进行督查,会同环保分局对涵田度假村酒店集水池污水溢出流入水库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了处罚。4、继续扩大退鱼范围,对水库周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吴村鲢鱼桥旁60亩、杨村桥下48.5亩鱼塘全部实施退鱼,并对实施退出的鱼塘进行了生态整治和修复。5、编制沙河水库低水位旅游船只限运方案。6、配合市财政和财政分局积极做好水源地保护资金财政绩效评估工作。7、对水环境影响较大、投资又不大的项目进行了生态整治工程建设,确保减少对水源地生态环境的影响。8、积极争取项目申报,完成了“十二五”计划《太湖流域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补助项目》即天目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和2011年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五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这两个项目的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