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市水利局召开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动员会,动员会由市水利局纪检组长、副局长秦文秋主持,副局长陶玉明宣读了《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市水利局局长周良法到会讲话。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分管领导,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处(服务中心)、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城区乡(镇)水利站站长参加会议。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我市将从7月起至11月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各类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独立办公的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取用水用于经营的情况以及破坏水资源行为。整治内容主要涉及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管理、水资源费征缴四大类14种违法行为。
在5个月的整治行动过程中,我市将对相关企业、经营户(特别是用水大户、高耗水产业)用水情况,以及河道、水功能区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对排查和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到位。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特别是在居民小区或建筑物密集区擅自取水的;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拒不缴纳、拖欠水资源费的;擅自在江河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行为,将集中重点查处。
动员会上,市水利局局长周良法就水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任务。二是要明确目标,制订方案,积极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本次专项整治主要目的是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要按照水利部、水利厅的规定要求,以取水必须许可,用水必须计量,用水必须缴费,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为检查的重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地专项活动的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各辖市、区水利(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狠抓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规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敢于执法;狠抓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