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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全面完成首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发布日期:2011-06-28   来源:常州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自2004年省政府决定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以来,常州市积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配套资金,规范建设管理,全力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截止今年5月29日,全市列入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中的74座小型水库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标志着全市首批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通过实施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的资源优势、环境优势、生态优势已得到显现。工程隐患基本消除,恢复或提高水库防洪库容1178.6万立方米,可保护人口19.5万人、耕地13.4万亩及下游集镇和村庄、厂矿企业、学校、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新增兴利库容566万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110.7万立方米。同时,改善了水库周边水环境,为当地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常州市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列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与金坛、溧阳两市签署《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全面落实了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及时落实资金配套政策,深入建设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各级发改、财政、水利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均成立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领导班子。金坛、溧阳两市还抽调人员,组建专门前期工作班子,及时协调有关施工矛盾,保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常州市政府确定市级补助比例为20%,县乡配套30%。省管县财政体制调整后,常州市水利局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并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仍维持20%的市级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证。同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金坛市实行了县级财政报账制,明确由县级财政统一管理。溧阳市将县级的配套列入财政预算,乡镇配套则由财政代扣,保证所需建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全市7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1541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046万元已全部落实。

    三是狠抓前期工作质量。首先是把好大坝安全鉴定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提供实施依据。其次是把好初步设计质量关。常州市注重加强对初步设计审查,建立了初步设计三级审查制,确保投资合理,方案可行。逐库提出市级审核意见,切实保证初步设计质量。第三,严把施工图审查关。为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加快实施进度,常州市水利局会同金坛、溧阳两市水利局认真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优化了设计方案,确保施工图设计科学合理。

    四是严格建设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州市按照《江苏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建设管理。项目法人变动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及时批复开工报告,定期召开工程推进会,明确技术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协调解决工程现场存在的问题。所有项目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加强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常州市水利局质量监督站切实加强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设计变更手续。对重大设计变更,则邀请专家专题论证,从而保证加固效果。

    五是严格项目验收。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要求,常州市水利局会同金坛、溧阳两市水利局督促建设单位逐库制定实施及验收计划,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及时组织验收。常州市水利局定期指导工程档案整理,及时完成档案专项验收,确保验收质量。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常州市根据辖区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际,坚持服务优先,制定行之有效的督查机制,保证加固工作顺利推进。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督查效果。同时,切实加强财务专项检查和审计监督,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是坚持建管并重。常州以实施除险加固为契机,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提升小型水库管护水平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建立健全小型水库长效管护机制。完善管护制度。金坛市财政、水利部门联合出台了《金坛市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溧阳市政府出台了《溧阳市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小型水库管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并严格考核。聘用专管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且有一定管护经验的人员担任水库管护员,并组织集中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小型水库管护人员培训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明确管护责任。金坛、溧阳市水库管理单位均与管护人员签订具体管护责任书,设立管护工作公示牌,公布投诉电话等,便于群众监督,真正把小型水库管护责任落到实处。落实管护经费。常州市按照每座小型水库2500元的标准实行以奖代补。通过省、市、县、乡(镇)四级联动,目前,金坛市小(1)型水库每座每年1.45万元,小(2)型水库0.9万元;溧阳市小(1)型水库每座每年1.55万元,小(2)型水库1.15万元,为小型水库管护提供了资金保障。严格考核。严格按照《江苏省小型水库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县级坚持逐库年度考核,市级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复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管护经费,保证管护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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