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通知》(苏财农〔2010〕247号、苏水农〔2010〕32号)相关要求,3月31日、4月1日,市水利局分别对溧阳市、金坛市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进行市级验收。两市水利局、财政局和当地镇政府分管领导、纪检、水利、财政等有关人员参与验收。
溧阳市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涉及天目湖和上黄两个乡镇,共完成具体工程5个,分别为天目湖镇泵站改造工程、天目湖镇塘坝改造工程、上黄镇泵站改造工程、上黄镇涵闸改造工程、沙河水库中干渠改造工程。共完成干渠衬砌1.2公里,新(改)建泵站39座,塘坝工程8座,涵闸2座。项目总投资1034.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00万元。目前,所有工程已全部竣工,改善灌溉面积3.297万亩,新建和改善排涝面积0.25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68万公斤,增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18元。
金坛市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涉及指前、直溪、薛埠三个乡镇,共完成具体工程5个,分别为指前镇社头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直溪镇建昌和建丰排涝站改造工程以及薛埠镇新建馒头山坝、花山坝改造工程。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7月底工程全面完工,完成土石方97226立方米,混凝土1570.33立方米,钢材57.58t。工程总投资556.7万元(财务审计价,不含后续费用)。项目实施后,新增蓄水面积50.1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1.02万亩,新增、改善排涝面积1.28亩,排涝达到200毫米二日排出的设计标准,排涝模数达6立方米/秒/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05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08.8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150元,工程受益人口达1.1万。
验收委员会成员察看了两地工程现场,听取了相关汇报,查阅了工程档案资料,并经过认真讨论后,取得一致意见:认为两地2009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项目按上级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项目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整理比较规范,项目已完成决算审计,投资得到较好的控制,工程效益较明显。验收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评定良好,同意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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