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使用的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是市水利局、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局2004年8月发布实施的。2010年5月,江苏省水利厅和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苏水资[2010]26号文发布实施了《江苏省工业用水定额(2010年修订)》,并要求各市在省定额规定的限额内可制定严于省定额的地方用水定额。鉴于2004年的市用水定额已不能适应修订后的省定额要求,我市拟今年开展各行业的用水定额修订工作,并将于近期发文到各辖市区水利局及各用水单位开展定额修订的调查。经初步整理,此次定额修订涉及约580余种产品和大生活户类型,调查内容为用水单位2010年全年主要产品产量、对应取水量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