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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推行“四合同制”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0-12-29   来源:金坛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多年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传统经验做法是项目建设单位只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随着社会的发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同时茅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中央拉动内需项目,单纯签订施工合同不能满足建设领域中“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资金安全”进一步得到制度上的保证,茅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首次在庐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创新性的采用四合同制管理。

       一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投标单位若中标,必须同时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四个合同,即:施工合同、工程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资金安全合同。

       二是施工合同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及合同包含的其它文件进行约定。

        三是工程廉政合同第一次在甲乙双方合同条款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双方人员的监督检查。明确规定双方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义务。

        四是安全生产合同第一次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明确提出了双方的职责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五是资金安全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金坛开设资金专户,专户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接收建设方主管部门监督,专项资金支出结算用银行转账,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第一次在工程合同条款中明确提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使用农民工,要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将合同价款2%作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工程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退还。如甲方收到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在水利建设领域采用四合同制管理,全方位的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完善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拓展了管理范围,弥补了传统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许多不足,有利于推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更加规范化。采用四合同制管理,使得茅东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在法治和规范的轨道上,顺利推进,质量、安全、资金无事故。同时也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动水利项目建设管理的创新和改革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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