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市局质监站对54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开展了92次质量监督活动和3次质量安全巡查,发出质量监督意见27份,核定24项工程质量等级,发出质量评价意见、质量监督报告14份,专门制定了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近日,质监站根据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质量等级核定情况,在平时质监活动、提出质监意见和督促整改的基础上,专门发出质量监督通报。《通报》认为,我市受监水利工程总体质量控制情况较好,但亦存在一些基础性、共性和苗头性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整改,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在工程实体质量方面,按照河道整治、闸站枢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进行分类通报,强调了质量控制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在质量管理行为方面,按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方进行分类通报,强化了履行职责要求,特别对个别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力度和水平降低提出了警示。
《通报》还就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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